济南

济宁市某小区醉酒男小区内高空抛物被刑拘

2021-01-27 07:12  来源:山东商报   浏览:1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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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各地高楼平地起,但随之而来的还有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频发,引起了社会多方关注。1月11日下午6点30分,济宁市某小区内,一名男子喝酒后,将啤酒瓶、铁锅等物品从4楼的家中抛出,落到路面上,让周围的住户和行人后怕不已,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目前,抛物男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◎山东商报·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

 

男子酒后将酒瓶从高空抛下

男子对高空抛物一事供认不讳

 

        喝酒后高空抛物

 

 

       “嘭,嘭,嘭……”1月11日,伴随着一连串的响声,啤酒瓶、铁锅等物品从天而降,砸落在小区行道上。随后,小区居民迅速报警,接警后,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在现场发现小区路边、储藏室房顶以及单元门处有很多碎酒瓶痕迹,还有一个铁锅,附近车身上也被溅满了红一片黄一片的啤酒残液。民警通过走访群众得知,这些碎酒瓶和铁锅是从小区4楼扔下来的。

 

       “当时,犯罪嫌疑人李某处于醉酒状态,在家喝酒后,他与妻子发生争执,情绪比较激动。”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十四网格接处警民警荣健介绍,现场询问后,李某承认自己高空抛物的事实。任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峰介绍:“接到报警后,警方第一时间赶往现场,当天晚上对现场进行勘查,由于光线原因,第二天上午又进行复勘,现场比较乱,有碎酒瓶、未摔烂的红酒、铁锅等物品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 1月12日下午,经过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传唤,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李某称,1月11日下午,在家喝酒后,因妻子不让他喝酒,夫妻两人发生争吵。在争吵过程中,李某打开北面厨房的窗户,往窗户外面将喝完的空酒瓶、未喝的红酒以及做饭用的铁锅抛出窗外。

 

        “当时下午6点多钟正好是学生放学、下班的时间,过往行人比较多,住户在四楼,楼层较高,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危险,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。”任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峰介绍,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被依法刑事拘留,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李某的行为,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警方随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对其处以刑事拘留。据了解,这是济宁市第一例因为高空抛物导致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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