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

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出炉

2020-10-04 08:05  来源:山东商报   浏览:3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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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四建-交运地块改造项目(四建总部开发改造项目)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。值得一提的是,改造项目范围涉及今年已搬迁的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。


早在去年9月30日,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下发征收冻结通告,冻结范围就涉及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,南区的搬迁问题一时之间也成为讨论的热点。今年,济南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也提到,完成长途汽车总站南区搬迁,优化长途客运场站布局。


为加快片区经济发展,提高本地居民生活质量,提升商业氛围,完善城市服务功能。9月29日,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四建-交运地块改造项目(四建总部开发改造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。据介绍,四建-交运地块改造项目(四建总部开发改造项目)征收范围内环境脏乱差,且配套设施不完善,为提高本地居民生活质量、改善地区现状并带动周边地区开发,将对地块进行改造。


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,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济泺路,西至西工商河东路,南至制革街,北至北园大街。根据目前摸底调查情况,该项目共需征收地上物建筑面积23984.02平方米,其中住宅房屋152户(原市城投公司前期实施北园大街道路建设已签约的居民住宅82套,剩余未签约的居民住宅70户),建筑面积7198.07平方米,附属物53.91平方米; 非住宅3户,建筑面积16785.95平方米。其中,长途汽车总站南区就在范围内,如今已进行了搬迁。


据了解,因该项目范围内未规划建设住宅房屋,需对被征收住宅房屋进行就近地段安置,该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为标山一期项目的政府储备性房源,共计88套。


而选择货币补偿的,征收住宅房屋,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,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,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%的货币补偿奖励。征收非住宅房屋,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,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,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%的货币补偿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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